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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里写了岭南的荒僻,写了鬓角斑白,“草生公府静,花落讼庭闲”里,藏着他的通透——就算被贬,也得把日子过好,把差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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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岭南待了不到一年,天宝十五载(公元756年),朝廷大赦,岑参终于能北还。离开那天,他站在江边,看着岭南的山渐渐远去,心里竟有点舍不得——这里的瘴气虽毒,却让他明白了,孤独不是消沉的理由,是让自己更坚韧的磨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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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还后的岑参,以为能迎来仕途的转机,朝廷只给了他一个江宁丞的小官——还是个辅佐县令的闲职,管些琐碎的民事。江宁的秋天比长安冷,风里带着江水的湿气,吹在身上,凉得透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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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在县衙旁的小宅里,院子里种着棵老槐树,每到秋天,叶子落得满地都是。他每天处理完公务,就坐在院子里的石凳上,泡一壶冷茶,看落叶飘下来。有次县令跟他闲聊,说:“岑丞,你是进士出身,又去过边塞,怎么甘心当这么个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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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参笑了笑,没说话——他怎么甘心?不甘心又能怎么办?总不能像那些失意文人一样,天天喝酒买醉。他想起在岭南看到的蜘蛛,想起安西的风沙,转身回屋,拿出纸笔,写下《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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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知芳岁晚,坐见寒叶堕。吾不如腐草,翻飞作萤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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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首诗的时候,窗外的月光正好落在纸页上,他看着“腐草化萤”这四个字,觉得心里亮了——腐草本是不起眼的东西,却能化作萤火,在黑夜里发光;他就算是个小官,就算仕途坎坷,也能像萤火一样,用自己的方式实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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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的百姓都喜欢这个“岑丞”。有次村里的稻子被水淹了,岑参跟着村民一起扛沙袋,浑身都湿透了,却还笑着说:“没事,等水退了,咱们再补种,秋天肯定有收成。”村民们送他新收的稻子,他推辞不过,就收下一点,磨成米,煮成粥,邀请县里的穷书生来喝,跟他们聊诗,聊边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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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这样,还是有人说闲话。有人说他“不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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