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些。
我之所以能够修炼到天地境界,除了我自身的天赋,自己非常给力给自己外,那个恶劣的环境也确实造就了我!天赋也就是“才”自己的努力也就是“力”我有幸能够进入那个恶劣的环境就是“运”三者结合在一起就改变了我的“命”!这也是符合哲学大家冯友兰的“才命”那章所讲的哲理。
冯在“才命”那一章节里写到:一个人的努力,我们称之为力,以与才与命相对。在某方面有大成就的人,都是在某方面特别努力而又在某方面有天才的人。人的力常为人的才所限制,人的力又常为人的命所限制。就所谓命的意义说,才亦是命。就所谓命的此意义说,命是天之所予我者。我们此所谓命,是指人的一生的不期然而然的遭遇。命是力所无可奈何者。
人都受才与命的限制,但在道德境界及天地境界中的人,在事实上亦受才与命的限制,但在精神上却能超过此种限制。
在自然境界中的人,不知其受才的限制。他顺才或顺习而行,对于其行为的目标,并无清楚的觉解。他的才所不能做的事,他本来不做。他本来不做,并不是因为他“知难而退”而是因为他本不愿做,亦本不拟做。
在功利境界中的人,知其受才的限制。在功利境界中的人,其行为都有自觉的目的。其目的都是求利。求利都要“利之中取大”都要取大利。利之是大是小,都是比较的,相对的。囊空如洗的人,以得数百元为大利,及有数百元,又以数千元为大利,及有数千元,又以得到数万元为大利。如是“既得陇,又望蜀”无论得到多么大的利,他总觉前面还有更大的利没得。他求大利,如“形与影竞走”形与影竞走,形总有走不动的时候。人继续求大利,总有求不得的时候。求不得,如不是由于命穷,即是由于才尽。如是由于命穷,他感到他受命的限制,如其是由于才尽,他感到他受才的限制。
道学家所谓“人欲尽处,天理流行”真能无入而不自得者,于舍富贵而取贫贱之时,必已不做有意的选择,不必需一种努力。如此,则此人的境界已不是道德境界,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8页 / 共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