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看讲义第七面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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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言“不可知”者——谓此识能缘行相极为微细;此识所缘五净色根及诸种子亦甚微细,此识所缘外器世间难可测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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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可知,有两个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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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不可知,“谓此识能缘行相极为微细。”这个第八识的明了性,它摄持无量无边的种子,因为种子有生灭,它也有生灭,刹那生刹那灭。但是这个时候的生灭相是非常微细,不要说是外道的高深禅定不能够了别,就是阿罗汉入了灭尽定,他在灭尽定那个明了寂静的心性,都不能观察到第八识的存在。他就认为他已经没有生灭了,因为他还观察不到第八识的生灭相。所以在《八识规矩颂》说:“二乘不了因迷执,由此能兴论主诤。”就是因为它那个行相实在是太微细了,不是一般的凡夫外道,乃至于二乘的圣人能够了知的,所以讲“不可知”。这个是约能缘的心性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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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约所缘,“此识所缘五净色根及诸种子亦甚微细,此识所缘外器世间难可测量也。”这“不可知”,从另一方面角度,就所缘来说呢,第八识所缘的有五净色根,就是我们的眼、耳、鼻、舌、身。这个净色根就不是浮尘根,我们前面说过,这个净色根是一种清静微细的四大。还有这个种子;第八识的所缘有根身,有种子,这个都很微细。还有器世间,这些山河大地,都是不可知。这是解释“不可知”的意思,再看执受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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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执受处”者——即指此识所缘相分。“执受”二字,指胜义浮尘五根及诸种子。“处”之一字,指依报世间;此三皆是第八识所缘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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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执受、处”是指的第八识所缘的相分。这个执受我们解释一下。什么叫做执呢?“摄持以为自体”,叫做执,把它拿过来当作我的自体,这个就是“我”,叫做执,“摄持以为自体”。这个受,就是能够生起心识的觉受。你能够跟它感觉到快乐痛苦,就是生起心识上的觉受,叫受。这个执受指的是第八识对于胜义五根,还有诸种子它能够执受;同样是所缘,但是它对器世间没有执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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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你拿一个木棒去打石头,你的心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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