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做一个详细的说明。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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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九——“我执”、“法执”行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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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以下我们分成四段。第一个先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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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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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主宰,法——轨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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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跟“法”的定义,“我”在唯识学的定义就是主宰义,主宰,法是轨持。我们解释一下,这个主宰这句话的意思,有两层意思。第一个,它不为一切法所主宰,它有自在力。说是我们造的罪业,不能影响它,我们造的善业,也不能影响它,它本身不为一切法所主宰,一切法对它是没有任何影响力的,这叫做“我”。其次,它也能够去主宰一切法,它能够去决定一切法的性质,它能够主宰一切法。我这一期的身心世界,我不要老、不要病、不要死,我能够自己主宰我的身心世界,这叫作我。这个主宰义,这个只是我,还没有产生执,我跟我执有什么差别呢?如果这个主宰,前面加一个常一,就是我执了,就是这个主宰性,是恒常住不变异的,常一的主宰,就是我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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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思就是说,阿赖耶识在释放善业力的时候,如果是善业力量起现行,一个有大福报的人,他在某一个时空当中,对某一种人事他的确有一点主宰力的,有一点自在力。但是他不是在无量的生命经常是这样,他不可能,这个生命是会变化的。所以他如果说认为在生命当中,不管过去、现在、未来,他一直能够主宰他的身心世界,他一定能够主宰这个人事的因缘,那就是我执了,这是常一的主宰。事实上我们福报现前的时候,有些事情我们能够主宰,某一个事情也是可以有主宰。所以我执就是常一主宰,这一点是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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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法执这个地方就不容易理解了,这个地方我们要说明一下。这个法是一个轨持,一个轨范,色法有色法的轨范,地水火风有地水火风的轨范。地的轨范是坚性,水的轨范是湿性,火的轨范是热性,风的轨范是动性等等。那心法有心法的轨范,心法的一个总相的轨范是了别。这个“持”就是说,它对于这样的一个轨范能够保持下来,它能够去保持不失,这就是“持”。这个法当然是一个轨持,它有一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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