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张某对超市这种赔偿行为是否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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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某应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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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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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对超市这种赔偿行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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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某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6条之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某市某超市公司返还购物款403.2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某市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原告张某在被告超市公司的商店处所购买的云x牌河南烩面中,添加了不能加入普通食品的党参和当归成份。被告作为销售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原告为此要求被告返还购物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有据,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被告某市某超市公司返还原告张某购物款403.2元,并支付十倍赔偿金40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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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7:一个计量技术机构通过考核,取得了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测距仪、经纬仪的型式评价授权。某个原来生产测距仪和经纬仪的计量器具生产企业,新开发研制了全站仪要求做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考虑到该计量技术机构对测绘仪器比较熟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就将全站仪的型式评价工作下达给了该计量技术机构。该技术机构接受任务后,根据有关技术资料编写了型式评价大纲经实验室主任审核批准后实施型式评价。请问在这次型式评价的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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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首先,关于承担型式评价技术机构的资质问题。根据《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必须具备计量标准、检测装置以及场地、工作环境等相关条件,按照《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取得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授权,方可开展相应的型式评价工作。因此,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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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式评价技术机构的资质问题上存在两个问题:(1)、该计量技术机构虽然取得了测距仪和经纬仪的型式评价授权,但是并没有取得全站仪的型式评价授权。所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把全站仪的型式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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