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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前,明微和邵臣初见那天也下了很大的雨,是在夜里,“farewell”酒吧灯牌在狼狈潮湿的街道发着红光,周六不眠夜,正是都市男女快活的好时间。
酒吧里听不到雨声,女歌手在台上唱鲍勃迪伦,玻璃吧台前,明微托着下巴慢慢扭动身体,换了个姿势,修长双腿从高脚凳垂下,纤细扎眼。
她有一头乌黑柔软的长发,几乎到腰,像可以缠人的水草。
两条轻盈的小绿蛇趴在左右耳垂,涂着蔻丹的手指若有似无游离,不时掠过那妖气森森的耳钉。
独坐十五分钟,明微几乎收到周遭所有男性的目光,好奇的,玩味的,下作的,如同橱窗里流光溢彩的观赏物,她厌倦却习以为常。
只是今晚稍有不同,她的注意力被右方卡座里的一个男人吸引。
那桌庆生,中间摆着蛋糕,他坐在最边上,不沾酒,也不和人聊天说笑,只沉默地看着舞台,不知在听歌还是想些什么。
明微就着幽暗光线打量,见他穿着一件极普通的深色冲锋衣,轮廓清瘦,五官利落而端正,在一众光鲜亮丽打扮精致的年轻人里显得格格不入。
明微接触过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异性,对那些喷香水抹发胶的漂亮男生早已索然无味,倒是觉得这种未经雕琢的粗石头有那么几分意思。
不过她今晚有活儿干,目标不是他。恍惚片刻后,目光转向卡座的另一端,明微打开手机确认一遍,嗯,林皓淳,没错。
她捻起酒杯,饮尽大都会,醺醺然下凳。
美人知道自己长得美,不仅知道,还很会利用外貌在清纯和妖冶之间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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