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筷前,施巧谦虚:“煜文也太客气了。”
林煜文笑眯眯招待:“大家一起吃嘛。”
落了座,一看这满满当当一桌子饭菜,老蜂农心中也暗自对林煜文的招待十分满意,甚至还略有些超出他的预期。
不过吃之前,他也没做太多心理准备。毕竟在他心目中,农家饭嘛,味道可能跟他自己在家里吃得差不多。
他家老伴做饭手艺也好,偶尔也会有相熟的客户上山买蜂蜜晚了,他们也会炖鸡炒肉招待。只是林煜文家的更热情,饭菜款式更多,看着也更漂亮,闻着也更像饭店那回事罢了。
但当他亲口吃上烧鸡公,顿时就察觉到不一般了!
这鸡肉明显就是自己在家养的最好的公鸡肉,吃着肉质特别紧实的同时,还带着浓浓的鸡肉香味。鸡肉被炒香后越发动人,再混着香料的味道,那滋味儿怕是比一般饭馆儿更好哩!
办事员看他那表情,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作为丰隆镇人他挺得意,筷子指着眼前这盆烧鸡公介绍:“这可是林哥家有名的走地鸡,吃的是山上的野草,啄的是草里的虫子,喝的是山间的矿泉水,在外面一只鸡就能卖二百多呢。”
老蜂农重新看向林煜文,赞叹:“你这公鸡,养得是真不赖啊。”这点他必须得承认,林煜文在养殖鸡的技术上,算是也挺厉害的。
林煜文笑了下,不是很在意的摆手,示意老先生赶紧吃。
老公鸡体内阳气大,银朱一般不怎么给孩子们吃鸡肉,顶天也只是给锦书夹两小块让他啃着,再多就不许了。
但今天这烧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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