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放之明白她不是扯谎,她无法忍受迈向生命的二十代,那可怖崎岖的成年世界,过不尽的关斩不尽的妖魔鬼怪。她是企图叛逃的彼得潘,灼灼烈日照不到的游魂孤鬼。她摇摇晃晃,飘飘荡荡,怎么也飞不到属于自己那片土壤的蒲公英。
“文明蚕食了我的心脏。”江羚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搀着路灯柱,头沉得仿佛要跌下来,“你知道什么最危险吗?生命是一场幻觉,我什么也感受不到。”
灯将她的脸映成一张柔软的金箔,有暗影浮动,头顶的光束里无尽的尘埃盘旋,陆放之简直想挥跑它们。就像想要扯掉蒙住江羚心脏的一条棉罩子,那上面积了层厚重的灰,唯有狂风能掀起一角,窥见偶尔的跃动。可这条棉罩子被沉沉的水汽浸透,竟不能扯动。
离群索居者,不是神祇,即为野兽。他明年毕业后便要去伦敦读书,在国内就会有一只他所记挂的野兽要流浪。可那头野兽说,“不必担心,野兽有野兽的活法。”
野兽究竟也没有在十九岁的时候去死掉,可能是恋爱拖延了她。
“我需要欲望。”她告诉陆放之。江羚珍惜自己拥有欲望的时间,那是她最接近活着的状态。世界是庞然的真空,情欲渡来一点稀薄的氧,她终于有所贪婪。
她次次都恋得热烈又短暂,也许正是因为热烈才短暂,情深不寿。其实她眼光还行,且不说品性,单论相貌,个顶个的盘靓条顺。“男人是顶不靠谱的生物,所以我交朋友也要挑漂亮的男人,至少不叫眼睛受了欺负。”有时她也会把男朋友的相片杵到陆放之跟前,“还算秀色可餐?”陆放之看也不看,只把屏幕放到自己脸侧并列,轻描淡写反问一声,“你觉得呢?”江羚愣一愣,大笑,“平时谦逊温和的陆公子一旦刻薄起来,难逢敌手啊。”
不会超过两个月。关于江羚的恋爱,这是陆放之最清楚的部分。
“俗不可耐。好好的帅哥怎么一谈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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