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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怒极的状态下是无法争论的,更何况他今天已经彻底心灰意冷,也不想继续辩论,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棉花上,他耳边像是入侵潮水般嗡鸣。
再回过神时,他已经站在阳光下了。
炎城的秋天很舒适,可惜走在秋景中的人无心欣赏。
孟珩开着车兜兜转转、漫无目的,最后却停在了一个小学门口。
小学的大门已经上锈,透过宽大的门缝还可以看到里面杂草横生,一看就是荒废许多年的。
他将车停好,然后绕到学校的南面,从一处矮墙边翻越进去。
昂贵的鞋裤被刮花也不在意,他路过正前方的教学楼,接着往里走。
破败的足球场。
这是他一个人的足球场。
是他在高中那年偶然发现的无主之地。
那时他就已经记不清当年跟自己说要去足球场踢球的朋友叫什么了,也或许他从未知道他的名字。
但足球场确实在他心中留下了印痕,他惦念多年,找到了它。
这片破败陈旧的角落,是他梦中的足球场,也是他青春的乌托邦。
直到太阳落山,学校外面亮起路灯,引得蚊虫在灯下流连,这里都还是安静的、黑暗的,是这个繁华城市中被遗忘的。
足球场被人遗忘,但孟珩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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