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风将浮云卿与敬亭颐柔顺的发丝,吹得紧紧交缠。
卓旸举起一个小兔抱萝卜状的狗尾草,朝浮云卿比划一下。
很合适,浮云卿会喜欢的。
卓旸知道,此时此刻,他已经没有必要再往前凑了。
那份心意,就随着风里的砂砾,静静飘散罢。经年辗转,兴许某一日,浮云卿来了兴致,会停下前行的脚步,稍稍侧身,往后方瞥一眼。
后方弥漫着厚厚的迷雾,他站在雾里,使劲朝浮云卿挥手。
她若能觑见他的奋力挣扎,便能看清他眼底晦涩又明亮的爱意。她若只觑见深不见底的迷雾,兴许再也不会驻留,大步朝前迈去。
留他一人在迷雾里,被荆棘丛扎得千疮百孔。他的血肉滋养干裂的地面与枯败的树林。用尽所有力气,起造春光大道。她乘着树荫,踩着平地,慢慢跑起来,将他甩在身后。
很可惜,他不能与她并肩同行。但也很荣幸,他消失在她最在乎他的时候。
兴许她会将他记在心里,直到生命尽头。
次日,大家又成群结队地来到琼林苑。
昨日见过面,道过礼,今日便不再讲究那些虚的。穿便服上马,拿起弓箭,谁也不让谁。
浮云卿也想凑热闹。她穿过人群,扯着官家的衣袖,流着假泪,求道:“爹爹,我也想射猎,您就让我去罢!”
官家捏着她的脸颊肉,“不行。你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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