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听啊!我就是个无名小卒,不知道我才好呢。”
门子说道:“大人初来乍到,顺天府遍地是权贵,咱们先夹着尾巴做人,不出错就是对的。”
苟史韵回到公堂,戴上玳瑁腿的眼镜,假装再把状纸看了一遍,上面写着:
“告状人诰封宜人周门陆氏,年二十九,顺天府澄清坊人,告当街强抢侍女事:侍女凤姐,年方二八,上街买菜,迟迟未归。”
“寿宁侯府张管家带着家丁护院来我家,亲口承认凤姐被寿宁侯带走,目前身在寿宁侯府,并归还凤姐钱袋,此为物证。侍女无辜,鸣冤上告,望大人明察秋毫,还我侍女。”
“计开被告:寿宁侯张鹤龄,寿宁侯府张管家。”
“干证(注:也就是证人的意思):锦衣卫训象所千户魏崔城、医婆温嬷嬷、并瓦匠李大汉、木匠赵狗儿、油漆工王富贵等二十七位工匠。”
这个状纸是标准写法,简洁易懂,没有一句废话,格式正确,确实是个懂律法的人才能写得出。
苟史韵说道:“请陆宜人把证物交给本官。”
刑名师爷拿着一个红漆托盘走过去,陆善柔将凤姐的钱袋放在上头,说道:“钱袋绣着凤凰,是从云想楼买来的,里头装着三两七钱的散碎银子,并五吊钱,这是凤姐买菜的钱。”
苟史韵又问:“人证何在?”
陆善柔说道:“魏千户和温嬷嬷待会就到,目前我带来了瓦匠李大汉、木匠赵狗儿、油漆工王富贵这三个证人,其余二十四个工匠还在我家里修房子,苟大人若都要提审,发签找他们过来问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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