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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46年的长安街头,一阵马蹄声“哒哒”炸响——不是赶路的商队,是一群鲜衣怒马的少年郎,领头的那个尤其扎眼:一身绯红侍卫服,腰佩银刀,骑匹雪白的骏马,头发用金冠束着,嘴角撇着股“天老大我老二”的傲劲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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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小子就是韦应物,才15岁,刚当上唐玄宗的“三卫郎”——皇帝的贴身侍卫,搁现在就是“御前保镖”的编制。按说这身份够体面,谁能想到,这位“皇家侍卫”背地里竟是个彻头彻尾的“街溜子”:白天聚众赌博,晚上翻墙偷会邻家姑娘,家里窝藏着逃犯,连官府都敢不放在眼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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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他写诗爆料:“少事武皇帝,无赖恃恩私。身作里中横,家藏亡命儿”——翻译过来就是“我年少时跟着玄宗皇帝混,仗着他的恩宠耍无赖,在街坊里横着走,家里还藏着杀人犯”。你看这直白劲儿,一点不藏着掖着,把少年时的“混不吝”全抖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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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应物能当上“三卫郎”,不是因为他武功好,是因为“出身”——京兆韦氏,唐朝顶级豪门,往上数几代全是大官。玄宗时期选三卫郎,专挑这种名门子弟,图的是“根正苗红”,至于人品咋样,没人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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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岁的韦应物,刚进宫时还装了几天乖,跟着玄宗皇帝扈从游幸——皇帝去华清池泡澡,他骑马跟在后面;皇帝去曲江池宴饮,他站在旁边侍卫;皇帝赏赐宫女、珠宝,他也能跟着沾光。没几天,这小子就飘了——原来“皇家侍卫”的身份这么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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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行头”够唬人。三卫郎的制服是绯红绫罗做的,配银腰带、白锦靴,出门骑官府配的骏马,走在街上,商贩见了要鞠躬,百姓见了要躲着走。韦应物最爱干的事,就是穿着这身行头,带着几个狐朋狗友(都是其他侍卫或豪门子弟)在长安街头晃悠,看见哪家铺子的点心好吃,直接拿,不给钱;看见哪个小贩的水果新鲜,抓一把就走,小贩敢怒不敢言——谁让人家是“皇帝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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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回,他在街头看见个卖胡饼的,刚出炉的胡饼喷香,他伸手就拿了两个,咬了一口觉得烫,“啪”地扔在地上,还踹了摊子一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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