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代,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生产队按照计划要安排农户,每年要向县食品公司交纳一定数量的生猪,而食品公司可以按优惠的价格,按重量给予上缴的养猪户一定的资金补助。
\n
那一天,我和余林早早地起床,跟随着父亲、母亲以及我家走得比较近的远房亲戚老蔡,父亲与老蔡用猪架子抬着一头被捆在架子上的猪,那头猪足有二百来斤重。为了减轻负担,父亲还请了一位邻居老何帮忙,抬累了的话可以有人手换一换。毕竟离我家离县城食品公司有二十里路远,这么远的路,三个人轮流抬着一头二百来斤重的生猪,其辛苦就可想而知了。
\n
这么远的路程,就是平时走路也觉得不易,何况要抬着一头二百斤重的猪呢。我与余林因为年纪小,明显帮不上忙,别说帮忙,不帮倒忙就算好了,这路途遥远,平时就是走路也觉得头昏脑涨。
\n
父亲、老蔡和老何轮流上阵,好不容易才把这头猪抬到目的地,看他们累得满头大汗,更觉得生活的艰辛与苦涩。到了那找到工作人员,父亲毕恭毕敬地向一名过秤员递了一支烟,并帮那人点上火,一脸的笑容。
\n
这包烟是去的路上父亲下了好大的决心才买的。父亲本不抽烟,但又要找人办事,在烟摊前徘徊了老半天,最后一咬牙才忍痛买上的,花了父亲好几角钱,父亲为此心疼了好久。如果不去求人办事,他是绝对不会浪费这几角钱的。
\n
食品公司的人自然很牛,当时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猪肉凭票供应,购肉要在食品公司供应点上,他们自然有生杀大权。可以给你肥肉,也可以给你瘦肉,也可以卖给你一些骨头,全凭他们说了算。在那时,这些部门简直就是肥缺,谁都想往里挤,家里没有硬的后台,想到这儿谋一个职位,难啦。
\n
在生猪收购点上,他们的权力更加显赫,在这里他手上有权决定少给你几块钱乃至十多块钱。他金口玉言,少扣你十来斤“水”,让你赚得盆满钵满,多赚一二十块钱,这在当时可是要命的事儿。
\n
因为这上缴生猪,不仅是政治任务,而且还有很大的利益关联。他金口一开,可以扣除这生猪来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