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先把它念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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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即起杀生等业所依处事;二、意乐。即于造作业行所依事上,生意乐之想;三、烦恼。即造杀生等业,由贪等烦恼相应,或总起、或别起;四、加行。即于造作之业,或已作、或教他作,于彼所起之方便;五、究竟。即于造作之业,或当时圆满、或于后时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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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们简单的解释一下构成一个业的五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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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事。这个事就是所缘境。你造业总要有个对象,不管造善、造恶。以杀生来说,要有一个人或者畜生、或者鬼神的对象。如果只是坐在那边打妄想,你说我很想去布施了,我观想自己在佛堂里面拜佛,这个能不能构成业?不能构成业,因为你没有对象,只是打妄想,它必须有一个所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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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意乐。你在造业的时候,要有一种主动性的动机。比方说杀生,你要有一种杀害的心;偷盗,有盗取的心等等,它必须有一种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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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这个意乐带动了一些贪嗔痴的烦恼或者是一个贪烦恼、或者是两个、或者是贪嗔痴烦恼三个都具足,肯定要有烦恼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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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个、它要有一个加行。要有身口的行动或者自己去做、或者用嘴巴去唆使别人去做,它有一些实际所起的方便、有一些实际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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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个,必须要把它做究竟的圆满。比方说杀生,对方要命断;你布施,对方要接受。如果对方没有接受,你布施也不能够究竟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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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五个业里面,诸位,它的核心在哪里?佛法以《华严经》的思想:什么东西都有一个主伴的概念。这五个条件,哪一个是主导者?意乐,没有错,就像马车一样。就是说事、烦恼、加行、究竟只是一个车子,不管你业造的多大,你说我用一千万来布施三宝,那也就是这个车子比较漂亮,比较大而已。但是前面的马,如果你今天布施是高慢心,根本没有很强大的布施心,你车子很大,马小小的,它也跑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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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一个例子:我有一个学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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