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砚接过改好的租约,心里比谈成百万合同还爽。这就是古代的好处——没那么多弯弯绕绕,抓住对方的软肋,比什么法律条文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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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该给铺子起名字了。”他站在空荡荡的铺子里,看着阳光从破洞照进来的光斑,突然觉得这地方顺眼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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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林家绸缎庄’?”绿衫少女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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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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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天下第一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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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俗。”林砚摸着下巴,想起沈知意染布时专注的样子,“叫‘砚意绸庄’——我名字里的砚,她手艺里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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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衫少女突然捂住眼睛:“咦——宿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肉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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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叫品牌联名。”林砚从怀里摸出木炭,在门板上歪歪扭扭写店名,刚写完“砚”字,就听见身后传来马蹄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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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让!都让让!王老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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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砚回头,看见个穿锦缎袍子的胖子骑在马上,身后跟着四个伙计,个个凶神恶煞。胖子正是王记绸缎铺的老板王元宝,他勒住马,三角眼在“砚意绸庄”四个字上扫了扫,像在看路边的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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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林大少吗?”王元宝从马上下来,肚子上的肉抖了三抖,“听说你要开绸缎庄?就这破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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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计们跟着哄笑,有人还故意踹了踹铺门,门板“吱呀”响得像要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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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砚没理他们,继续写“意”字。他这辈子最擅长的就是在别人的嘲讽里改方案——王元宝这点火力,比他前公司的产品经理差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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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不说话?”王元宝以为他怕了,得意地拍了拍胸脯,“这样吧,你把这铺子让给我,我给你五两银子——够你去赌坊玩半个月了,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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