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秦眀简单一说,群成员都恍然大悟,明白了他的意思。
\n
日常能接触到大量杀人手法的人,其实非常少。
\n
唯有公检法工作人员,以及某些犯罪爱好者,或悬疑爱好者,会特意收集资料来看。
\n
比如上一期爆炸案里的郭洪刚。
\n
但他们能接触到的资料其实很有限,且大部分都被删减。
\n
凶杀现场的图片,以及能看出详细作案手法的尸体等等,更难看到。
\n
普通人相比公检法内部人员,接触到的杀人资料,完全不能相提并论。
\n
如果凶手对地狱刑罚的选择,确实受到了其经历的影响,那他的职业的确很可能是公检法。
\n
他也真的有可能,在复刻工作中遇到的凶杀手法!
\n
更关键的是!
\n
沈庭之前对刑罚者进行剖绘时,就推测过——
\n
刑罚者之所以形成要宣扬“因果报应”的犯罪理念,一定有原因。
\n
其中可能的原因之一就是:
\n
见过太多人,有罪行或者伤害过其他人,但因为各种原因,没有受到惩罚。
\n
而能接触到大量案件的公检法,显然就是符合条件的职业。
\n
就和秦法医说的一样,他的猜测和沈庭的剖绘结论,在凶手的职业这一方面,的确能对应起来。
\n
再加上凶手反侦察能力强、身手好、智商高等特征,能就职于公检法,倒也正常。
\n&nbs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1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