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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对于在泥泞中挣扎求生的人来说,是一种奢侈的、被拉长了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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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雷已经记不清,自己在这个名叫“溪谷镇”的地方,待了多少天。他只知道,太阳升起,意味着新一天的饥饿与挑战;太阳落下,则意味着他可以暂时蜷缩回那个堆满废弃木箱的、属于他的“巢穴”,舔舐自己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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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肩膀上被野狗咬出的伤口,没有得到任何处理,在肮脏的环境下发炎、化脓,最后又凭着他那源自北境血脉的强悍体质,奇迹般地自己结痂、愈合,留下了一道狰狞的、如同勋章般的疤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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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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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变化,比身体的伤痕,更为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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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眼神,不再有任何属于孩童的天真与迷茫。那双曾经如黑曜石般明亮的眼睛,如今变得像两潭深不见底的寒潭,里面只有冰冷的警惕和对周围一切事物的冷静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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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成了一个“专业”的乞食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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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再像第一天那样,盲目地向所有人伸出手。他学会了观察。他发现,镇上那些穿着体面的商人,大多心硬如铁,从他们身上,连一个铜板都讨不到。反倒是那些挎着篮子去市集买菜的妇人,尤其是带着孩子的,她们的心肠要软一些。只要他蜷缩在她们必经的路上,用一种恰到好处的、混合着无助与倔强的眼神看着她们,偶尔,便能得到半块面包,或是一枚沾着泥土的土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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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还学会了规避危险。他认得那几个抢走他钱袋的流浪儿。他们是这片区域的“霸主”。每当看到他们三三两两地出现,格雷便会立刻像受惊的兔子一样,拖着残废的双腿,以最快的速度,躲进最阴暗的角落,将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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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家”,就是那个位于面包店后巷尽头的、由几个破木箱围起来的角落。那里,是他用鲜血和伤痕,从野狗和其他流浪儿手中,夺来的领地。任何敢于靠近的生物,都会遭到他最凶狠的反击。他会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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