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先抛出一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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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某个城市的城管部门发现一个违规摆摊的小贩,是个单亲妈妈,孩子重病,她靠卖早点筹药费,城管队长‘出于同情’,默许她继续经营。各位觉得,这个行为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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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安静了几秒,很快有学生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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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情但不合理,法律不能因为同情而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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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仪点点头,却又反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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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法律彻底无视现实困境,它还算‘正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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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让现场瞬间陷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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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国目光终于透露出一丝兴趣,有些好奇郑仪接下来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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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仪继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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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研究时发现,西方行政法里有‘比例原则’,强调执法时必须衡量手段与目的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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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们最新的《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里,其实也写进了类似条款,‘可以酌情减轻或不予处罚,但不得以此为由擅自突破法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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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教授眼睛一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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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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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结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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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仪目光沉稳,环视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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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刚性和执法的温度,从来都不是对立的。真正成熟的法治理念,应该是‘底线不可破,但执行可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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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里响起一片低声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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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排传来一声轻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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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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