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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个不甘示弱,一个要证明自己,两人就给他粉用力的做下去了。
翌日,两人再一次相互拥抱著对方醒转过来,因为太冷了,而两人就睡在客厅的沙发上,就这一点而言倒是进步了;不过,另一方面却更糟糕,上一回他们还穿著衣服,这一回两人却是光不溜丢的两尊米开朗基罗的石裸雕像,身上只盖了两件外套,沙发上有几许斑斑血迹做点缀。
同样的,两人不约而同惊叫著滚下沙发,再同时呻吟著抱住脑袋,各自踉跄地回到自己房里躲在被窝里继续呻吟。
天哪,他们真的“做”了!
这回他们并没有醉得像上次那么厉害,所以晓笛无法欺骗自己不知道事情怎么会演变成这样。
她不但明白,而且记得一清二楚,所以,她不能否认这件事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她,更无法否认她并不是很在意这件事的发生,因为对象是孟樵,即使这事确实非常出乎她的意料之外。她唯一在意的是
为什么她所有最见不得人的糗事都是撞在他身上?
至于孟樵,他想的倒是单纯得很。
jesuschrist,好棒的身材,等他睡饱头不痛了,一定要跟她多来几次!
可惜多一次也没机会了。
那天中午,当晓笛把自己蜷成一条毛毛虫睡得依然沉醉,却逐渐被一阵吵骂声给硬拉回现实,她咕哝低咒著把脑袋埋到枕头底下,又在另一阵乒乒乓乓类似打架声中惊坐起身,瞬间清醒过来,一听见孟樵的大骂声,更是毫不犹豫地马上跳下床,一面用床单包裹住身子,一面冲向门打开,恰好瞧见孟樵被几个大汉挟持出去。
“去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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