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大门几米远的岳父,塞在他手里。
\n
岳父只好接过来,在星光下望着朦胧中的史刚强讲,孩子的事咋办?
\n
派出所万所长不肯帮忙。爸,你不要着急,万所长没有把话封死,说不定还有点希望。史刚强这么说,岳父便走了。
\n
史刚强回想到万所长拒收那壶酒,内心几乎绝望,也就不作太多指望了。他忽然想到:何必在一棵树上吊死呢?找山里其他猎人借一把猎枪挂在孩子睡房的墙上压邪,也是可以的。
\n
于是他又追上走进夜幕中的岳父,说明这个想法。岳父说,是哦!你早该这么考虑。顺手就将那壶酒还给史刚强:你找山里的猎人借猎枪,也不能空手。史刚强只好接过那壶酒,对岳父说,你过两天再来跟我代班,我就拎着这壶酒找山里的猎人借猎枪去。
\n
未料,第二天来了一个民警通知史刚强到派出所去一趟。史刚强托人捎个信叫岳父再来顶替他一会儿。下午他才赶到派出所,万有法正在办公室里等。他一进门就说,万所长,有什么指示?
\n
万有法示意他坐在办公桌前的方凳上,然后说,你昨晚到我这里来说的那个事,今天上午我就安排民警作了调查,你孩子犯病确实出现那种怪异现象,但这样的事不宜到处宣讲。为了你孩子的病能够早点康复,我们所里经过研究,同意把你的那条被我们没收的猎枪借给你用一下,但是有两个条件:一是你要打个借条;二是你要在一份协议上签字。
\n
史刚强听到这里,有些不解地问,签什么协议?
\n
万所长随即抽开办公桌屉,拿出一张写了稀稀拉拉字儿的纸张给他看,那确是一份协议:出借猎枪六不准协议,上面标明派出所为甲方,史刚强为乙方。大致的内容是:甲方出借猎枪后,在规定的一个月之内收回,出借期内主要是为史刚强的儿子史无前驱祟;乙方持有所借的猎枪明确了使用权限,不得用于上山打猎,不得转借他人打猎或作其他使用等等。
\n
史刚强认为这些都做得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