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证据,证明双方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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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还是劳务?有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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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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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面儿什么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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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压根儿什么合同都没来得及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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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打劳务仲裁这么多年官司的邵律师,也不会轻易被舒姣绕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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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直接避开致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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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卡记录又不是考勤管理,打卡只是公司入场登记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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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也不能证明公司对死者进行了劳动指挥,只能证明死者的工作地点在监控范围之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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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提供证言的证人,本身也不懂公司的管理制度,所以其证词不可取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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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提供的证据,他一一狡辩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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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而总之,反正打死不能让舒姣锤死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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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则就得认工亡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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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赔的可就不是一点半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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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显示,死者每天上下班的时间相当固定;从聊天记录来看,死者也很服从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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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很快又给他打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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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打一个,你敢辨临时,我就提八百种实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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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辩得你认下劳动关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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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来我往杀了几招,舒姣再度逼问,“请问,被告公司律师,双方到底是什么法律关系?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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