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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孙向阳这案子,是刑事案,一般不允许风险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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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价格这块还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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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又盘了盘自己手上的案件,“7号我去d省。在我去之前,你们不要去法院闹,不要把这件事发到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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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这东西是把双利刃,要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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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二审,给当事人翻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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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到网上,在造成舆论压力的同时,也会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辩护难度肯定会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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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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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小声应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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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姣又叮嘱她一些注意事项,然后开车直奔法院,给李悦案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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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的当事人只是按照老板的要求做了来访登记,她一没有与客户对接,二没有接触资金,她的工作内容与诈骗毫无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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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她两年来,工资固定3000,没有任何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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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说明她没有参与过诈骗活动,而且,没有犯罪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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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学历低,高中刚毕业就出来接触工作,社会经验少,她没有辨别公司是诈骗团伙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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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来说其实就两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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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李悦没参与诈骗活动,不能算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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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李悦也是被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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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点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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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证明李悦无没有犯罪事实,她就能被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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