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赔偿责任。()
\n
70.经营者和消费者不得对退货运费问题进行约定。(x)
\n
71.经营者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对提供的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或者服务等措施,不得拒绝或者拖延。()
\n
72.从事房屋租赁、家政服务等中介服务的经营者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采取欺骗、恶意串通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
\n
73.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n
74.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包庇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n
75.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本办法规定对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的,无需记入经营者的信用档案。(x)
\n
76.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n
77.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消费者无权要求该商品和服务具备安全性。(x)
\n
78.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n
79.消费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商品的,无权退货。(x)
\n
80.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不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x)
\n
8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其个人信息。()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7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