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行政复议就是上级部门来做的,还是行政机关那一套体系,不可能给你专门适用省高院出的规定。
\n
所以直接起诉是最好的办法。
\n
“事情你就不用管了,我来处理,这案子不是很难,关键是要说服法官。”
\n
说完了,两人各自回酒店休息,确实案子不难,有规定在,逻辑也很清楚。
\n
而周云说“关键要说服法官”的意思是,看法官有没有担当。
\n
司法系统内部也其实一样,一般都是萧规曹随,比如说某个案子,本院和上级法院以前是怎么判的,那现在基本上都差不多。
\n
他们内部都有一些模板,用的时候一套就行。
\n
这里要注意,是这个法院和该法院上级法院自己以前的判决,而不是所谓的其他案例。
\n
这就是另一个律师笑话了,每一个地方法院都有自己的“指导案例”……
\n
怎么说呢,都算是一些实务中的冷知识吧,怎么来的呢,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n
交通肇事的赔偿案,最高法有个指导案例,大概意思就是说,张三自己有疾病,然后遇到交通事故死亡,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张三自己的病不认为是过错。
\n
《民法典》1173条规定: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n
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n
问题就来了,人被撞了,如果不是当场死亡的一般都要住院,如果这个人本来就有病,那怎么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4页 / 共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