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报了警,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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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就是在卷宗里的记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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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林颓然地点点头:“周律师,我真的脑子很乱,不知道她到底是怎么想的,我那会还安慰她呢,但她根本不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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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我现在都用这种下作的手段了,把她强奸后是不是就想着少给彩礼了,一边哭一边骂我,那会我真的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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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面她跑出去报警,我也跟着追了出去,结果也就十几分钟的样子,警察就来了,直接把我带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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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这边问出了关键的一个问题:“你认罪认罚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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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林很快道:“之前不是有个律师嘛,她当时听我说完后就说,我这情况被认定强奸的概率很大,如果不认罪,那至少也是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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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认了罪,积极赔偿取得谅解,那有很大的可能是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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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缓刑不用去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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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给我分析过,说人家立刻报警,而且是那种情况下,认定强奸的概率很大,因为这可以充分说明人家之前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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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云点点头道:“这个分析也有道理,目前对于强奸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很大程度上是靠这方面来推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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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要这么做,很简单,性同意特别的主观,那在没有强迫性的证据之时,就只能根据事后的反应来倒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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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观点有没有问题,本来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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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传统观点认为,被强奸之后本来是羞愧,愤怒等等,总之情绪波动特别大,这个时候对方的行为一般都代表着她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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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么反应大的报警,自然而然说明之前的性关系人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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