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胡说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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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快法援中心那边取消了委托,周云随即开始在网上申请会见郭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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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申请到可以会见还需要一点时间,在这之前,周云要先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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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然还是网上阅卷,不需要专门去检察院,这一点确实是很方便,尤其是对于一些异地的律师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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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以前,异地律师们阅卷得专门跑几趟,这来回的食宿交通费用可都得当事人来承担,无形之中就是很大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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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一个官司下来,先不说别的,官司赢不赢那是另外一回事,钱肯定是得花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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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最起码能省一点是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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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登录,提交了自己的材料之后,大概到了下午,检察院那边审核通过了,周云和老秦两人坐在电脑前开始了阅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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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一个很古老的罪名了,在我国的法制史上,最早规定强奸罪的是战国时期魏国的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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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的《杂律》篇是这么规定的:“妻有外夫则宫,强奸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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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就是说,妻子通奸的处以宫刑,强奸的男性直接诛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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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秦律很严,但在这方面相对较轻,秦律规定,“强者,黥为城旦舂,和奸(通奸),男女皆耐为隶臣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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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强奸的人脸上刺字,然后罚做苦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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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奸的,男女都要做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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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这方面更有意思,具体规定就不说了,总之大概意思就是,通奸的双方刺字,做苦役,然后还有个规定,官员通奸罪加一等,按强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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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汉朝的强奸除了刺字做苦役,还要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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