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周宫城,乾阳宫。
自锦衣卫查获甄家藏匿家财之事,嘉昭帝让三法司就此事依律定罪。
三法司主官对此事各有论断,对量刑各抒己见,这也是刑律权衡常有之事,并不足为奇。
这日一早,嘉昭帝召大理寺卿韦观繇、刑部尚书陈茂舒、左都御史周显扬入宫专议此事。
原本这样一桩事情,寻常只让三法司按律磋商,最终上报皇帝签署即可。
嘉昭帝之所以郑重其事,召集三法司主官入宫商议,是想完全掌控此事走向,不因律法磋商而走偏。
金陵甄家对于嘉昭帝来说,不是简单的获罪犯官之事。
其背后牵扯火器私造谋逆,隐蔽四王八公旧势趋向,关系父子君王潜势此消彼长。
嘉昭帝更需要严办此案,对意图染指火器的谋逆势力,予以严厉打压威慑。
甄家之案已不止是甄应嘉一人罪责大小,而是嘉昭帝张大皇权,权衡掌控朝政的要紧筹码。
所以,针对甄家戴罪之身,私匿家银之事,三法司可以依刑律,但必须符合皇帝的预想和利益。
大理寺卿韦观繇说道:“圣上,甄应嘉在革职查办期间,不待朝廷有司依律判定,阴私藏匿家财。
此乃枉顾国法之行,必须予以惩戒。
原本圣上顾念甄家祖上之功,及甄老太妃遗泽,下旨查抄甄家七成家产,已对其家格外宽宥。
然甄应嘉不知感恩,再行狂悖之举,臣以为应对其加刑处置,查抄其全部家产,以为惩戒。”
韦观繇是中正严明之人,稽案断凶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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