艳羡。
张延龄不屑一笑:“我看过了,那批货全是陈粮,且是漕粮……平常年景没什么,今年他们家怕是要因为这粮吃官司。”
“啥意思?”
张鹤龄皱眉,“弟啊,咋你挨了棍子后,说话跟以前不一样了呢?你说的我咋全都听不懂?”
张延龄没法跟一个没开蒙的少年解释清楚。
大明漕粮,装船后通过运河运往北方,是为“正载”,运河沿途建有各种储存粮食的粮仓,按照惯例每隔一两年就要推陈出新,商贾会把陈粮买回去变卖各处。
但这本身不合规,或者说是法度外的灰色地带,有不少粮官上下其手,中饱私囊,导致粮库空虚。
正好成化二十二年十一月发生粮草大案。
事情起因是:
“户部奏大同仓库俱缺粮储,郎中戈孜言,欲得京库银十余万两,并量开淮浙二十一二年存积盐二十余万,引召于大同上纳粮料,缘京库所储有限。”
意思是,户部上奏说粮储不够了,需要用银子来折算,皇帝一听不乐意了,咋这几年风调雨顺的还要用盐引来折粮?
弘治六年之前,盐引用的是粮开中制,多余出来的盐引为皇帝私有,而这时代经常发生权贵侵占的现象,那在皇帝看来无疑于是在掏空自己的腰包。
皇帝马上派人去调查:
“……时吏科给事中宋琮等查盘大同并偏头雁门诸关粮草,还奏各边粮草亏损无算,因劾奏伦等不能禁革,而钰、淇失于防范事,下户部谓宜如琮等。边关巡抚方急请裁处命停钰等俸三月,且言粮饷备边急用,一仓侵盗乃至三十余万,其即令巡按御史查究以闻……”
案件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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