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薪俸光明的国家能施展如此大的手笔。
龙嘲风一身贵少打扮,为了不让人现他的怨灵珠是直接镶嵌在额头上的,他在额头上绑上了一条海蓝缎带,看上去就像是缎带上镶嵌着一颗拳头大的宝珠一样,再加上人长得邪异俊俏,一路上已经不知道收到了多少女书抛出的媚眼,如果还是当初那个在街头讨生活的金手指,可能会顺势上前搭讪,但是现在的他已经今非昔比,这些庸脂俗粉已经再也入不得他的法眼了!
他此时的全部心神已经完全放在了夜市上的各种小吃上,他如今已经达到了夜叉境界,可以享受人间烟火了,他可以充分的享受食物的滋味,那些吃到腹中的食物立刻会被他的身体消化成阳气,然后在身体中循环一周后转化成可供吸收的阴气,有了额头上怨灵珠的帮助,食物一进他的肠胃就立刻被转化吸收,这也使得龙嘲风无论吃多少东西都没有撑的感觉。
此时的龙嘲风拎着一只烤得金黄的羚羊腿,另一只手中抱着一小桶麦酒,啃口羊腿喝口麦酒,哪里还有一点贵少的气质,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野蛮部落的土番,惹得大街上人人侧目,别人怎么想龙嘲风管不着,对他来说只要自己高兴没有什么不可以的,这个世界条条框框的规则约束不了他这个无法无天的鬼魂。
“嗯,这羊肉味道真不错,还是野味吃着香甜啊,麦酒也不错,少了工业污染跟各种添加剂,连酒也变得这么香醇,不错真是不错。”龙嘲风最擅长的就是把一切不开心都深深埋在心底,当年他父母身死时,他把自己一个人关在房中三天不吃不喝,可是三天后他又像个没事人一样该吃吃该玩玩,谁又知道他把哀伤都深深埋在了心底。
“小妞,来笑一个,给大爷乐呵乐呵!”一个猥琐的声音传来,让龙嘲风一口麦酒差点喷了出去,这么经典的台词突然出现,让他的精神骤然一震,扭头向声音传来的地方看去。
十几个面容猥琐的混混正包围着一个身披黑色长袍的光头美女,在天方国中一向以白色为贵,黑色被视为肮脏不洁,龙嘲风在街上逛了这么久,这个光头美女是第一个穿黑袍的,不光穿黑袍,在他的手上还戴着一副银亮的镣铐,坐在一个临时搭建的糕点屋中品尝精致的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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