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山雨挪步过去,身上穿的卫泠的黑羊毛羔夹克,显得长,大,不合身。
“舅……我可能有点重。”
卫泠展直腿慢慢站起来,又笑:“确实,看来小樟说你不挑食,苦瓜都喜欢吃是真的。”
谭山雨并不娇小,身高过了一六五,也不瘦,一百一十多斤呢。
她一下绷直了嘴巴,趴在她舅背上不敢动,也不回话,她舅也不再说,垂低脖子一心看脚下的路。
两只胳膊从卫泠毛衣领伸到前,她暗自使劲儿,把手机举稳,照卫泠脚踏的石板,枯叶,冻出星星点点白霜的沙泥路。
这种路日出前是好走的,坑坑突突,一踩脆咔咔的响,谭山雨很喜欢听这种声音,小声问她舅:“舅,你是不是很冷啊?”
谭山雨知道她舅跟她换衣服并不是嫌她滚了一遭,衣服太脏,而是衣上扎了板栗刺,所以他夹衣服时翻了一个面。
隔着打底和夹克,她蹭到她舅背上的毛衣十分光滑,脖子上是衬衣的领子,紧扣着毛衣领,下摆从阔口的衣里搭出来,黑色和棕色,一想,她就觉得十分冷,在这样的夜里。
“负重前行中,不冷。”卫泠开玩笑说。
谭山雨回味半晌,给出结论:“……没想到您还是个幽默的人。”
“嗯哼。”
“!”,谭山雨有被狠狠震惊到。
一直到了公路,两人虽不多话,但近二十分钟的路程,都在不刻意地维持活络氛围,也远远避开谭士容和谭瞭平的事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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