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盛誉抬眼,不冷不热地看着她:“现在去哪?”
冬宁在身侧攥紧了手:“我回房间休息,不想跟你浪费时间。”
“不回医院了?我今天一天都在飞机上,不知道你到底输上血没有,冬宁,你就是想死是吧?”
冬宁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崩溃的情绪再也压抑不住,她很想狠狠地把它发泄出来,可又因为舍不得破坏盛誉这昂贵的大房子里的任何一件物品,从而找不到发泄的途径。
这里的每一个盘子、每一双筷子,甚至是放车钥匙的托盘,都精致得将自己与平庸的界限划定分明。
她应盛誉的要求搬进来,住在这个地方,睡了那么多长又沉的觉,也没觉得这地方有什么好的。
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她都想搬回她那间热水只能出几分钟的小房间,至少没人对她吃太多的糖指手画脚,没人对她的血检数据斤斤计较,也不用吃饭团吃到吐。
也没人会就算不在巴黎,都能知道她昨天差点在学校晕倒,被同学送去了医院。
她真后悔,盛誉要是忘不了她,那就让他记一辈子,她干什么那么好心,非要配合这种脑残的戏码。
“我不喜欢吃猪肝,不喜欢吃菠菜,我也不喜欢吃南瓜,盛誉,我们之间没必要这样,以前你管着我,那会儿我是你女朋友,好,我听你的,但现在不是了,我的事也不用你管!”
盛誉几乎是被她气笑了:“以前你听我的?”
短短两年之内,她给李淑琴捐了两次骨髓,即便医学上来说这对身体并没有重大影响,可她就是虚弱了很多,贫血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但也就是贫血,低于正常数值一点点,医生连药都没开。
可是盛誉很在意,自从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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