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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云懒得给他腾地方,反正她占据的是榻子和懒架儿,书桌给他便给他了。
朝云拿了自己四年前做的初版出塞诗的抄本,靠在懒架儿边,点着烛灯看。
四年前自己的字迹,比如今的字迹更稚嫩,写得也更分散。如今的字也是洒脱极了,可自己还勉强认得出来。朝云看着四年前的字,却要眯起眼睛了。
没想到才翻了一页,便瞧出了五六个别字。她看了一圈,手边也没有笔,只有书桌上挂着几支。
想了想,还是撑着榻子站了起来,走到了书桌边。
郑平抬头看了眼走近的朝云,心笃笃地跳得快起来。
朝云问道:“哪支笔,你不用?”
“啊?哦,你…你都可以用的。”郑平道。
看朝云也没什么动作,他便自己挑了最合朝云秀手的一支鼠须笔。
“这是我省试前,老师赠予我的。三娘试试,若是不合适,我再给你挑一支。”
“哦。”朝云接过笔,又看了一圈,问道:“可以蘸你的墨汁么?”
“自然!”郑平殷勤地站了起来,到后头的架子上,给朝云挑砚台和墨块去了。
朝云随便一瞥,看见了郑平正在写的案牍。
长长的一卷,是他正在摘写的:
“左正言孙沔奏:臣窃闻內侍別立主司,中官自通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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