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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青悠也不辜负他的期待,不一会儿就从后厨把今日的朝食取出来,介绍道:
“今天的朝食是郑娘子准备的,名唤肉夹馍。”
说着,就把自己手里的盘子递到安云焕手里。
得到朝食的安云焕根本不着急观察,匆匆拿着属于自己的东西就往用餐区走去。
落后一步的杜明兆就没有那么着急,好奇地往自己面前的“肉夹馍”看去,如果以他肉眼看到的情况来说,这个朝食叫做“馍夹肉”更来的贴切。
因为一眼看过去,就是一个被切开的馍夹着枣红色的碎肉,里面还夹杂着一点绿色和白色的东西,他匆匆一眼没来得及看清楚。
赵青悠熟悉朝食的用餐情况,特别是郑琬在的时候,一看杜主簿有站定在这里的意思,立即提醒道:
“杜主簿可以到旁边的用餐区去享用肉夹馍,不然待会儿座位就不多了。”
“多谢提醒。”
被打断思绪的杜明兆立刻回神,负责打饭的不止赵青悠一个人,其他的队伍也在不停地前进,大家都是用餐区的竞争对手,他觉得还是赶紧坐下来再观察。
等到落座之后,他才看清楚自己盘子里的东西。
外壳烙有金黄色痕迹的白吉馍,被切开之后,里面塞满了棕红色的卤肉、翠绿的青瓜丝和沾有番椒面浅红色或白色豆芽,几种颜色混合在一起,既诱人又清新。
正面看过去,此时的肉夹馍就像是张开的一张大嘴,里面的吃食散发着一股从来没有闻过的香味,与之前吃过的十三香红螯虾有些类似,但是仔细感受却能察觉二者之间的不同。
闻着这股香味,他觉得自己的肚子都不由得开始躁动起来,仿佛不咬下一大口,就要开始做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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