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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床,商行箴要走一半被子,揪着时聆脸下的枕头往自己这边拽:“说吧。”
时聆用手肘支起上半身,扒住枕头,道:“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很多人童年时都有过磕磕碰碰,我这道疤也是摔出来的。”
普通磕碰不会在袒露它时如此反应激烈,商行箴愿闻其详:“自己摔的?”
“不,齐文朗骑车载我的时候摔的。”时聆趴了回去,“我才六七岁,那时心智不成熟,觉不出他不喜欢我,看见他骑新车上学,我就央求他载上我。”
商行箴想象时聆喊“哥”的模样,拳头有点痒。
“他平时骑很稳的,一载上我就晃,我那会儿傻,觉得像坐过山车,还抓着他的衣服开心得尖叫。”事情发生在一道斜坡上,时聆抓住枕套一角,“不知道是我太烦人惹恼了他,还是他本来就居心不良,半途一晃车身把我甩了出去。”
小孩子细皮嫩肉的,当时又正处夏季,他穿得很薄,在斜坡翻滚了几遭,路面的尖石划破衣衫割伤了他的皮肉,然后鲜血渗出来染红了破烂的衣衫。
“齐文朗看我哭闹了几分钟才把我带走,我疼得都要没气儿了,结果发现他不送我上医院,就去了个胡同里的小诊所,缝针连麻醉都不打。”
如今回忆起来时聆似乎还能感觉到那块儿一抽一抽地疼,忽地,那里覆上一片温暖,他吊起眼尾,是商行箴隔着衣服在触摸。
“那天他把我手臂上结的痂抠掉,其实我不是第一次经历,后背的这道针线曾经也被他反反复复弄过两三次,后来我就知道他讨厌我了。”时聆松松地握上商行箴撑在枕边的手腕,“它很疼,也很丑,所以我想把它永远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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