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胡狗夺了衣服的他使了好些银两才混进了城中。
策马走在昔日叫卖不绝的朱雀长街上,一个胡人士兵领在前面,将他送往西门。从那里渡过梁河,就能抵达走廊,到达安西史朝绪的地盘。
他那一身胡人服饰竟成了身份象征,所到之处几乎看不到人。
沈秦箫凝神用内力仔细听,还是能听到若有若无的窃窃私语——快躲好,被看见了会被捉到屠宰场上去的!
屠宰场——那是胡狗杀人为乐的地方。
北方部落常年在草原上游牧,自然对于京城的奢靡生活很是享受。可是到底是天生的蛮子,没过多久他们就厌烦了。
丧心病狂的胡兵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了用活人比射箭准头的法子。
射活人可比射草原上的狼有意思多了。
胡狗让被抓去的奴隶在射猎场上逃窜,他们自己则站在曾经大梁的皇帝看王公贵族们投壶的高楼上,将利箭对准了不停求饶的无辜百姓。
沈秦箫的手捏得咯吱咯吱作响,他的青筋几乎要爆出皮肤,可是他不能发作出来。
身后的城门口还有不少胡狗,他们一定还在虎视眈眈地盯着他。
“屮。”沈秦箫轻轻地驱动马,想要赶紧逃离这个地狱般的地方。
“阿爹,我饿……唔!”
说话的小孩子立刻被他爹捂住了嘴,恐惧地听着长街的动静。
要是被那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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