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说过的,是用来引导舆论,搧动民意的棋子。
很快乐吧?把一切掌控在手中的感觉?」
罗沙听了,一巴掌扇过来,然后一把扯起我的衣领:
「给我听好了,没有一个军人和警察愿意用自己守护的民眾来当甚么狗屁诱饵,更没有一个指挥官愿意见到部下受伤!炸弹不是我放的,老娘才不想给你这种连尿布都穿不好的小屁孩擦屁股!
你这些阴谋论,都离不开事情是围绕着你自己而发生的想法,只是天真臭小鬼的自以为是!
这个世界不是围着你转的,所以给我收起那些自怨自艾,少给老娘在那边伤春悲秋,滚上你老姐的机体,像个真的警察一样开始救人!
连这都做不到的话,就滚一边去,以后别他妈的出现!」
看吧。
命令来了。
「……es,ada。」
汪,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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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姆依跑过杂物满布的街道,途中还跨过了好几个躺着的伤者,在人群中尽力逆流。
枪已经拿在手里,警员证也别了在胸襟上。还能活动的民眾一看见这画面便纷纷让路。
唯独看不见那个女人的身影。
约高一米七五,偏瘦,这是台湾不常看见的身形。利姆依在心中反覆确认记忆,与路人的身形作对比。
女人穿的是便服,大衣下是黑色长裤和运动鞋。可恶,那件大衣很麻烦。假如女人在逃跑路上把大衣脱掉,刚刚从远处看见的形像就不再可靠,很容易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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