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官签名盖章拉,想到就麻烦。
本怀着捱到礼拜六日放假再购入新的耳机,可隔天早自习遗落的耳机包就安然地又躺回我的抽屉,比起耳机失而復得的愉悦,更让我开心的似乎是对方还愿意持续着这有丢必捡的定律。
原本想知道对方是谁仅是基于好奇与想好好跟人道谢的心,可既然对方无意表明身分我便索性厚脸皮了起来,我将耳机包里的耳机换往别处放,后往耳机包内塞入写上内容的便利贴,写上一些与日常相关的小事然后又刻意将耳机包放置于早前有意遗落服务叉匙的同一地点强行跟对方交流,不愿表露身分我就不问嘛,但这么有趣的人不认识一下多可惜。
想着自己最多就是损失一个耳机包,对此行径我虽自认无耻却也无过多在意,对方已读不回也好,耳机包的命运同肉包子打狗般的下场也好,那个耳机包被其他人捡走也好,反正单凭字跡谁也不知道我就是耳机包的主人。
或许是基着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原理吧,前几次投置的结果都是耳机包乖乖回到我的抽屉,内里的便利贴却消失无踪,可久而久之,失而復得的耳机包也会开始回覆些无关紧要的小事,更甚至彼此逐渐衍生出专属的代号用以称呼对方,我是七七,而对方则是九一。
从此,探查耳机包是否安稳地躺在抽屉变成我生活中的小确幸,有时还是很好奇到底是谁一直跟我持续这我丢你捡的游戏,可内心深处又怕捅穿的窗户纸无可弥弭,直到临近毕业的前一个礼拜,我才终于知晓九一的真面目——
是班上的校花级人物,
lnn在高中时期就已经开始接拍一些平面广告,名气十分响亮,上至老师下至学弟妹,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班上的男同学多半也对跟她同班的事抱有些许兴奋及期待,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提振了不少人的自信。
只是,他们都忘了,这个楼台上站着的,并不只有一人,而且就算站上了楼台,月亮还是离得很远……
三年下来,多数人连lnn的手都没摸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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