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把丢了很久的英语重新捡起来,并督促爱子努力学英语。她开始每天跑步,凌晨五点起床,绕着街区跑一个小时,直跑到汗流浃背,气喘吁吁。
她的眼神变得坚定,因为目标变得前所未有的清晰。她要带着志保和爱子,逃离组织!
她暂时还没想出好的计划,但学英语和锻炼身体总不会出错。学英语,是因为诸星大是FBI,她相信,只要她能带着志保和爱子成功进入美国大使馆,之后的一切就不会成问题。锻炼身体,是因为逃跑需要一个健康的身体,即使暂时逃不出去,也要比琴酒,或者组织里的其他人活得更长。
对了,还要苦练车技。有一次,她开车经过美国大使馆,花了很大的功夫,才忍住没有直接冲进去。她看着后视镜里远去的建筑和门口站岗的士兵,手心全是汗。
如果再让她回到那一天,她会直接开车带着志保和爱子撞进美国大使馆吗?她不知道。她只知道,那一天后,她有整整一年,没有再单独见过志保。
志保就是她和爱子在组织里的人质,她和爱子,就是志保在组织外的人质。
明美要求爱子和志保也一起锻炼身体。
起初,志保不太愿意,但明美语气不容置疑。志保在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会儿,说好。
爱子没有任何不情愿。自从明美在她面前崩溃大哭了一场,她就变得特别听话,明美让她做什么,她就做什么,没有任何异议。她只跑了一天,就爱上了这项运动。凌晨的东京街头漆黑寒冷,她只穿一件薄薄的单衣,在街上撒丫子狂奔,明美追都追不上。有一次,她甚至一边跑步一边大喊,把街坊的邻居都吵醒了。等明美终于赶上,就见她捂着腰站在街头,眼泪鼻涕直流,胸腔呼哧呼哧如一只破风箱般剧烈作响,喘得和什么一样。
“你还好吧?”明美也有些气不匀,捂着腰问爱子,“你不要……不要跑那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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