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此手动了结完这段无疾而终的小插曲后,封景开始认真准备沉知行这个案子。
如她所料,这个案子的证据材料基本全部掌握在院方手中。不过这没关系,因为民诉法规定的起诉条件是很低的,只需要有适格的原告,明确的被告,以及具体的诉请就可以。
这个案子的原告是沉宴,被告是六院,沉宴对六院的诉请共有两个:一是人身损害赔偿,除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等实际发生的杂七杂八的费用外,还有一项精神损失费;二是公开赔礼道歉。
封景按照沉宴的这两点诉求写完起诉状后,就去申请立案了。这案子她是抢号去现场立的,为了在立案的同时递交一份请求法院调查取证的申请书。
从法院回来后,封景一天打好几个电话向立案庭老师询问立案进程。天道酬勤,立案很快通过。
按照流程,法院会将她的起诉状副本送达六院,六院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法院再将六院的答辩状副本送达她。这样做是为让原被告双方对彼此有个基本的了解,也可以在庭前有针对性地制定诉讼策略。
可封景等到答辩期满,也没等到六院代理人提笔的答辩状副本。打电话去问法院,法院也说没有收到。
这是直接放弃答辩消极应诉的意思,还是想拖到当庭答辩提交证据?简单想了想,封景觉得极有可能是后者,有些不讲武德的律师就喜欢搞这套。
但这的确不失为一种诉讼策略,既可以让对方律师在庭前因猜不到己方想法而胡思乱想,还可以拖延案件审理进程。只不过挨法官一顿骂,代价远大于收获,何乐而不为。
没办法了,封景只能先把法院的调查证据好好研究一番,其他的只能当庭随机应变了。
法院给她寄来的证据不多,就一份沉知行的电子病历复印件,和一张光盘。
病历中的专业术语封景是一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