际管的具体事务,远远没有首相那么大、那么广、那么深度。摄政王更像是个外面打仗的最高统帅,政治上的代表,真正负责执行的人们,是首相领导下的帝国中央政府。
在这个结构上,摄政王令与首相令,将会从两个方向上,贯彻星海。
但也正因如此,罗伯特当然会有顾虑。
这个架构下,‘摄政王’这一角色,是很容易被架空的。
于是,无论是摄政王令还是首相令,有一个前提:帝国的法律必须凌驾于所有具体政务之上。首相令与摄政王令的权限,由《帝国重组宪章》框定。
而这个宪章框架由罗伯特与顾航共同指派的法务专家联席起草。
宪章签署完毕后,两边会合并,形成一个新的部门,‘帝国宪章委员会’,独立于首相和摄政王,主要的工作就是监督、审查每一份王令、相令,是不是违反了宪章的规定。
这个委员会看上去是个第三方的监督机构,但实际上所谓的‘监督’,只不过是泡影而已。
宪章委员会的构成成员,是顾航和罗伯特派来的法务专家,他们分别代表首相与摄政王的意志,他们肯定不会反对自己的元首,最多就是反对对面的。而就算是被宪章委员会裁定了,某道命令是‘违宪’的,那本质上是在宪章委员会里,一方压倒了另一方。
那可不是好现象,可能就象征着两人之间产生了矛盾,以至于要在这个平常只是摆设的机构里进行公开的交锋。
而在常规状况下,两人应当互相有默契,不超出宪章规定,或者非要超出的话,商量商量着,把宪章先改了再做下一步。
当然,这玩意儿作为一个监督机构,甭管往后是不是名义上的而已,总归还是得存在的。至少,也得让两位帝国元首,在出现了矛盾之后,有个地方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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