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衔,我好羡慕你啊。”
他很是心疼,“羡慕我什么?”
舒笛不说话,垂头抱紧自己,脑袋上光洁的黑色盘发一丝不苟,宛如一只受伤的冷傲白天鹅,此时正躲在角落里独自舔伤。
程之衔看了片刻,“你家有药吗?”
后者微微动作,摇头。
他只好在手机上下单擦伤药品。依照舒笛的个性,自是不允许身体留疤,何况还是胳膊这么显眼的部位。程之衔又是一番联系朋友。
待事情一通处理完,他不动声色地褪去西服,陪她倚在柜子门边上,动作丝毫没有任何嫌弃。
程之衔右手揽住舒笛肩膀,将她额头倒在他的衬衫左肩。手指掌心微微薄茧,粗粝温暖。
“听歌吗?”
舒笛木然不动。他给她戴上耳机,手机里播放着那首Skinn
Atlas的《Hld
Me
Tiht》,慵懒细腻的男声从耳机里传来。
孤独漂泊的野魂,舒笛看到旷野之林里有间温暖的草屋。房屋主人打开门,朝她招招手,他说快回来吧,炉上的番薯正热着。
舒笛撑在他身上闭眼假寐。
不多时,外卖药品到了。程之衔给她清理伤口。
旧伤刚好,又添新伤。舒笛指甲健康整洁,方圆形微露白色甲床。程之衔松口气,还行,甲缝里没有血迹。
胳膊上只有红色抓痕布满道道血丝,她皮肤白,四肢看样子像是做过激光脱毛。只剩血管青紫色筋脉尽显,密密麻麻印着。
程之衔手掌握住她大臂内测,另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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