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值,故执不知问。注“据宰渠伯纠系官”者。即桓四年“夏,天王使宰渠伯纠来聘”是也。
以邑氏也。(诸侯入为天子大夫,不得氏国称本爵,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所谓采者,不得有其土地人民,采取其租税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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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王制曰:天子三公之田视公侯,卿视伯,视夫视子男,元士视附庸。称子者,参见义。顾为天子大夫,亦可以见诸侯不生名,亦可以见爵,亦可以见大夫称,传曰“天子大夫”是也。不称刘子而名者,礼,逆王后当使三公,故贬去大夫,明非礼也。采邑,七代反,下“谓采”同。租税,子奴反;下舒锐反。见义,贤遍反,下同。大夫称,尺证反。去,起吕反。)
[疏]注“诸侯”至“称子”解云:知刘夏是诸侯,入为天子大夫者,正以卒葬并书,即定四秋七月“刘卷卒”“葬刘文公”是也。若直为大夫者,假令书卒,不录其葬,即文三年“夏,五月,王子虎卒”经无葬文是也。言不得氏国称本爵者,谓不得氏本国,不得称本爵也。其本国本爵,今史文无记,不可以指知也。言故以所受采邑氏,称子者,即刘子、尹子、单子之属是也。言其常文然,不谓此经得称子矣。注“礼记”至“附庸”解云:公羊之义,天子圻内不封诸侯,故如此解,即引王制以证之,与左氏、\ue438梁之义异。若然,案王制下文云:“天子之县内,方百里之国九,七十里之国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国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国。名山大泽不以\ue409分,其馀以禄士,以为间田。”郑氏云:“大国九者,三公之田三,为有致仕者副之为六也;其馀三,待封王之子弟。次国二十一者,卿之田六,亦为有致仕者副之为十二;又三为三孤之田,其馀六,亦待封王之子弟。小国六十三,大夫之田二十七,亦为有致仕者副之为五十四;其馀九,亦以待封王之子弟。三孤之田不副者,以其无职,佐公论道耳,虽其致仕,犹可即而谋焉。”以此言之,天子圻内九十三国。言天子圻内不封诸侯者,谓采地以为国,比圻外诸侯田,自采取其税租而已,不得取即有其人民,身没之后,子孙不世,不得以诸侯难之。注“称子”至“是也”解云:参读为二三之三也。言凡诸侯入为天子大夫所以称子者,三种见义,何者?正欲顾其为天子大夫。其称子所以得三见义者:一则可以见诸侯不生名,故曰子;一则可以见其本爵,何者?是圻外诸侯,容其称爵,虽不得正称其本爵,亦得称子以见之;一则可以见大夫称,故曰参见义也。言传曰天子大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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