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四时,故言最甚事著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大事者何?大\ue20e也。(以言大,与有事异。又从僖八年\ue20d数之,知为大\ue20e。大庙,音太,下“太祖”皆同。跻僖,子兮反,升也,本又作“\ue467齐”同。\ue20e,音洽,大祭。\ue20d数,大帝反;下所主反。)
[疏]“大事者何”解云:欲言大祭,无\ue20d\ue20e之文;欲言时祭,而经书大,故执不知问。注“以言”至“事异”解云:宣八年夏六月“辛巳,有事于太庙”彼是时祭,不言大,则知此言大者,是大祭明矣。注“又从僖”至“大\ue20e”解云:春秋说文云“三年一\ue20e,五年一\ue20d。”尔雅云“\ue20d,大祭也。”孙氏云“\ue20d,五年大祭也。”然则三年一\ue20e,五年一\ue20d,礼如然也。案僖八年“秋,七月,\ue20d于太庙”从此以后三年一\ue20e数,则十一年\ue20e,十四年\ue20e,十七年\ue20e,二十年\ue20e,二十三年\ue20e,二十六年\ue20e,二十九年\ue20e,三十二年\ue20e,文二年\ue20e也;若作五年一\ue20d数,则从僖公八年\ue20d,十三年\ue20d,十八年\ue20d,二十三年\ue20d,二十八年\ue20d,三十三年\ue20d,文五年\ue20d,则文二年非\ue20d年,正当合\ue20e,故知此年大事为\ue20e矣,是以注云“又从僖八年\ue20d数之,知为大\ue20e也”若然,从僖八年\ue20d数之,则十一年\ue20e,十三年\ue20d,随次而下,至僖二十三年并为\ue20d\ue20e,何得下传云“五年而再殷祭”者,盖为其初时三年作\ue20e,五年作\ue20d,大判言之,得言五年而再殷祭,其\ue14a参差,随次而下,何妨或有同年时乎?知非\ue20e与\ue20d相因而数为三年五年者,若从僖八年\ue20d,十一年\ue20e,十六年\ue20d,十九年\ue20e数之,至僖三十二年\ue20d,文公二年\ue20e亦相当,但于五年而再殷祭之言不合,故不得然解。
大\ue20e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大祖。(毁庙,谓亲过高祖,毁其庙,藏其主于大祖庙中。礼,取其庙室笮以为死者炊沐。大祖,周公之庙。陈者,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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