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我是行过无礼之言,是以哀六年传云“陈乞曰:‘常之\ue228有鱼菽之祭,原诸大夫之化我也。’诸大夫皆曰:‘诺。’于是皆之陈乞之家”亦是行过无礼之事。注“月者”至“责之”解云:凡朝例时,此不朝,故书月以见危。不书日以见其危者,无礼之人,不可备责故也。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秋,八月,壬午,大阅。大阅者何?简车徒也。(大简阅兵车,使可任用而习之。阅,音悦。任,音壬。)
[疏]“大阅者何”解云:欲言习兵,而不言狩;欲言他事,而经书大阅,故执不知问。
何以书?盖以罕书也。(罕,希也。孔子曰:“以不教民战,是谓弃之。”故比年简徒谓之\ue444,三年简车谓之大阅,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ue444,存不忘亡,安不忘危。不地者,常地也。\ue444例时,此日者,桓既无文德,又忽忘武备,故尢危录。)
[疏]“何以”至“书也”解云:大阅之礼,三年一为,桓公忽忘武备,过于三年,是以书之。注“孔子”至“弃之”解云:何氏之意与郑别。注“故比”至“之\ue444”解云:即昭八年“秋,\ue444于红”之属是也。注“三年”至“大阅”解云:此文是也。注“五年”至“大\ue444”解云:即定十三年“大\ue444于比蒲”之属是也。知其年数者,汉礼犹然。注“不地者,常地也”解云:盖在郊内,而贾注经云“简车马于庙”也者,何氏不取。注“\ue444例时”者。昭八年“秋,\ue444于红”;定十三年夏“大\ue444于比蒲”之属是也。注“此日”至“危录”解云:例合书时而乃书日,故以为尢危录也。
蔡人杀陈佗。陈佗者何?陈君也。(以跃卒不书葬也。佗,大阿反。)
[疏]“陈佗者何”解云:欲言陈君,经不书爵;欲言大夫,又不言氏,故执不知问。注“以跃”至“葬也”解云:十二年“八月,壬辰,陈侯跃卒”注云“不书葬者,佗子也。佗不称侯者,嫌贬在名例不当绝,故复云跃葬也”是以昭十一年“楚师灭蔡,执世子有以归用之”传云“此未逾年之君也。其称世子何?不君灵公,不成其子也。不君灵公,则曷为不成其子?诛君之子不立”以此言之,正由陈佗不君而见绝,故去其子葬,是故以跃不书葬,知佗是陈君。若其不然,不知陈侯跃何以不书葬矣。
陈君,则曷为谓之陈佗?(据杀蔡侯般,不言蔡般。侯般,音班。)
[疏]注“据杀”至“蔡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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