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以故杀论;主家若买凶胁迫,依谋叛连坐。
如果雇工负伤,也没告诉衙门,就怀恨在心,直接报复杀人,按杀人案判;
如果主家为了逼迫雇工就范,买凶胁迫,则是谋叛大罪,要连坐家人,抄没家产。
禁绝私斗之风,不仅对穷民苦力有要求,同样对主家要求更高。
最后内阁辅臣重申工伤赔付条例的目的:非独护穷黎之血肉,实为斩豪右之爪牙,正不正之风,利国朝之商货。
刘记豆腐坊这一恶案,没有赢家。
马三强没有赢,他虽然没有被斩立决,但也要流放南洋了,全家俱丧;
刘友嘉当然也没有赢,全家都下地狱了,跟阎王爷讲理去了。
“令三法司会签,颁行天下,晓谕地方各官,申明条例。”朱翊钧全文审视了三遍,确定了所有条规后,朱批下章。
万历十七年六月二十三日,内阁上奏,皇帝朱批,大明朝正式开始推动劳动保障制度完善。
度数旁通,量化工伤、致死赔偿标准,强制执行避免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用皇权压制地方豪强的为所欲为,强化朝廷对地方经济控制,为‘让大明再次伟大包含所有大明人’提供制度性保障,切实推动‘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基本国策。
而皇帝再一次践行了‘护民以彰圣德’的基本执政理念。
当皇帝圣旨下章到了各地方衙门的时候,南衙的风力舆论,立刻偃旗息鼓了下来。
胳膊拧不过大腿,朝廷、皇帝根本没有理会他们掀起的风力舆论,不受他们裹挟,制定了新的律法,继续胡说,那就是抗旨了。
讨论是讨论,抗旨是抗旨,性质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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