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优哉游哉、负责优良品种的躺赢同事,完全没办法相比。
于是,二十一岁的刘青云,就这样被丢了进来,像缕游魂一样,飘进了郁昌所在的科室。
他每次来公司,都穿着同一套不合体格的西装,短了半截,从皮鞋上方,紧巴巴地露出一段灰白的袜子来。袖口两粒金属的纽扣,其中一颗,已经脱了线,尴尬地留着短短的尾巴,垂坠在洗得发白的肘底布料下。
这个贫穷得肉眼可见的年轻人,剃着一脑袋极短的寸头,青白瘦峭的脸上,深深地凹着两只黢黢的眼睛,仿佛两团迸跳的黑火,烧着一股沉冷的野望,仿佛要用这点磷磷的鬼火,来燃尽什么东西似的。
最开始,郁昌看着对方,就像看到了另一个自己。
更何况,当下而言,这初出茅庐的正经大学毕业生,混得竟然比高中学历的他还要不堪。虽不至于达到难兄难弟的程度,但好歹让人心理平衡了不少,不由自主地冒出一种难得的优越感。
因此,他并没有在交接上过度刁难,简单地交代了一些必须的资料,就把这个菜鸟丢去一边,不再管束了。
谁知,这表面上不显山也不露水的刘青云,却是人穷志不短,下放还没到半个月,业绩便如同夏季的洪讯,高歌猛进、势不可挡,狂飙猛涨,卷死了一干同僚,于科室的例行会议上,叫负责的领导大肆夸赞了一番,大大拉高了上头的心理预期——散会之后,那个大概早就看他不顺眼的经理,还专门地找到郁昌,言语之间扎着小刺,让他放低身段,向后起之秀虚心学习。
郁昌被激得发毛,旁敲侧击地问了一回,发现刘青云的手段,确实非常人能比。
也不知道,对方是跟着哪个师傅入了门,竟学出了一身穷途末路的匪气,行事方式,可谓是极致的简单粗暴——垫资,垫资,不停地垫资,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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