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吃肉,我喜欢我的玉蜀黍。」
五个人坐在地上,互相分享食物。
「素娥人呢?」顺姨问张老师说。
素娥和阿良、珍珍住在红色油漆斑驳的货柜屋,阿良和珍珍都不是她的孩子,她是最早在这处溪畔生活的人,没有人知道她为什么会带着这两个孩子,更不知道这两个孩子的父母是谁。素娥经常会捡来小猫、小狗,也许阿良跟珍珍都是她捡来的。
「素娥好像是前天不见的,可能过两天就会回来了。」张老师说。
阿良和珍珍从小,素娥也不教他们叫自己妈妈,而是叫自己素娥,所以在场所有人都用「素娥」称呼她。
「不知道这次会捡什么动物回来。」珍珍说。
「希望是狗。」阿良说。
「你当然希望是狗,狗可以吃嘛!」张老师做出啃骨头的样子,珍珍双手遮着眼睛不敢看。
「好久没吃了,想到都会流口水。」阿良说。
「你们不觉得狗狗很可爱,吃狗很惨忍吗?」珍珍说。
「以前我在学校的时候,议员招待我们校长、教务主任去吃铁板烧,一块牛排要两千块台币,有钱人可以花千块吃什么松阪牛、帝王蟹,然后不准我们这些连两百块都没有的人抓没人要养的狗来吃,说那样很残忍。去他的,老子不吃会饿死,不让我吃,有本是养我啊!」张老师对珍珍说,他每提到往事,好像都有一肚子的不满。
「好啦!反正我不吃就是。」珍珍知道肚子饿有多不好受,她心疼狗儿,但她不认为其他人把狗当食物是错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