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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暮捧着好几本书走出重重书架时,就是思考这些平时无聊才想的问题。有工作在身时不能无聊地花时间,故这些东西平时很少想。到工作完了,人也没精力,只想快快上床睡。经过一个流动矮木架时,惊见包曼所写的《液态之爱》,这是一门必修课的指定参考书。或许是刚开学,大家也未有心情来借书——若楚暮不是要借书回去做教材,也断不会在开学不久就来大学图书馆——他拿起这本《液态之爱》,连书背的简介也没看,就借回去。这书既是指定参考书,日后必有用处,就趁现在有空时看完。
在流通处排队排了十分鐘才借到书。一去到校巴站就送车尾,等下一班又要花上十分鐘,倒不如徒步下山。楚暮行得极快,一边行一边食麪包:昨晚八点几下去买的,十元三个猪仔包。每天的午饭则是早上楚暮自己起床做的,时间不足时就炒个火腿鸡蛋,最重要白饭多。菜的份量不重要,饭吃得少就不能支撑到六七点,因此楚暮的饭盒菜很少,饭至少有两碗。虽然带午饭意味他要晨早六点半起身做饭,可这能大大减省伙食费。
楚暮对食的执念很大。每当他进食时才感到自己生存。阅读是种虚无飘渺的浪漫,需等到人有某种诗情画意时才拎得起一本书,细细品味。人疲累时就无法生起诗情画意,而想远离书本,见了文字就头痛——这对于楚暮来说是种痛苦,因他以前是个爱书之人,坚信三日不读书则面目可憎。可是,当他试过一天为五六个人补习后,他才发觉真正重要的事物不是书,而是食物。
他带一袋麪包上学,早上吃两个,归家时食一个。上下顎机械式地上下合动,牙齿如两道不断遇合的闸,将橡皮一样的麪包分尸,经食道落到胃里再让胃液分解。神农尝百草,因他的腹腔是透明的。楚暮也想拥有这能力,却并非为了贡献科学,而是想亲看见食物在他肚里被分解,由有变无的过程。麪包与肉一同到胃时,何者融解得更快?
将食物化为金钱,他想知人体消化金钱的速度有几快。一客价值一千元的鱼翅汤,是不是比一碟价值十八元的叉烧饭消失得更快?那何以不花一千元去买五十五碟叉烧饭,而只去买一盅鱼翅?买什么才是最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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