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初姒想要收回手,他的手却没松,这件事原本也瞒不过去,她想了想,才道:“已经被我当掉了,我总觉得这个客栈并不安全,况且你现在身上还有伤,总是住在这里并不方便,我思来想去,还是想要在这里买一处小宅,比较稳妥一点。”
“黎城远离盛京,这里并不太平,而每次父皇派来这里的刺史,却又说这里并无异样,我总觉得黎城的州吏可能不是什么好人,所以回到盛京这件事,还是靠我们自己比较稳妥。”
“我现在身无长物,只有所剩无几的首饰可以典当,好在那些首饰足够在这里买一处小院,这样只需你伤好,就可以回到盛京了。”
谢容珏的手指在她空荡荡的手腕上蹭了蹭,沉默许久。
他此行匆忙,一路快马加鞭,并未带多少银两。
他知晓沈初姒说得没错,可还是不想她当掉珍视的首饰。
那桃花玉的手镯她时常带在身上,想来就是很喜欢的首饰,况且桃花玉罕见,若是被典当行卖出,恐怕也很难赎回了。
沈初姒看出他此时心情说不上是好,“没有关系,首饰多一件少一件都并不重要,物都是死物,相比于那些物件,重要的是安危。虽然隐卫应当也在找我们,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我现在在黎城,只怕还在沿路上寻找,首饰留在我的手中也并不安全,不如留些钱财傍身。”
谢容珏听闻她的话,顿了片刻,抬手将沈初姒从窗沿上抱下来,随后倾身在她面前。
掀开她的裙裾。
手指握住沈初姒的脚踝,看着先前的那块烫伤。
一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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