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绝对能小赢一场。
邓春琳没当回事,反正赌钱总是人越多越好,黄灿灿的金子换成银子,大大咧咧的选中一处,还是赌骰子的地方。
他只玩这个,也只会这个。
屁股刚挨上凳子,周围人连忙挤过来,便是不玩骰子这种低端把戏的人,也要来凑热闹。
银钩赌坊的庄家其实也喜欢散财道人,因为他一来总能吸引许多赌客,虽然每一次都是他一人输,其他所有人赢,害庄家跟着赔钱,但他毕竟没多少银子,赌几把就会输个精光。
等他一走,那些个赢钱的赌客还是要继续赌钱,一日下来庄家总不会亏,比起散财道人带来的人气,赔几把算得了什么?
“邓道长,今个买大买小?”庄家和他很熟,知道他的习惯,散财道人每次来,要么买大,要么买小,从来都不会改,直到身上钱输完,都不会换。
似他这般,哪有不输的道理,偏偏运气还差到极点,买十把从来都要输九把,买大买小都一样,极度稳定,天天如此。
“买小。”大吼着将银子往桌上一拍,邓春琳叫嚣道:“今日我要大杀四方,不怕死的就来。”
不怕死的茫茫多,漆黑的小字上,银子孤孤单单,反观另一侧的大字,银子堆起一座小山。
“嘿嘿。”庄家一阵乐,白净的手盖上骰钟,动作娴熟的抄起骰子,连连摇晃,叮叮当当的声音清脆无比。
周围人神情镇静,眼角却流露出掩盖不住的笑意,谁都知道这把稳赢。
叮叮当当之后,庄家猛的将骰钟砸在桌上,“买定离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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